第五十三章 一只狼的使命(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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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邢欢就打算向李红兵辞行,但等到了九点钟,他也迟迟没有从卧室中出来,不耐烦的邢欢只好推开了他的房门。

床铺上的李红兵,双手搭在腹部安详的平躺着,既没有盖被也没有脱去衣衫,原本有些蜡黄色的脸庞此刻却变成了灰白,在脖颈和面颊之间的皮肤上,还长出了一大块青绿的色块。

“李老?”

邢欢站在门口呼唤了一声,其实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金属的门框、窗框随着邢欢的念头开始变得震荡,它们从原本的位置剥离,纷纷涌入了卧室之中,它们穿过李红兵身下的床垫,将他托起,飞向了窗外。

邢欢带着李红兵的尸首飞了十几公里远,才终于找到了自己来时的那片平原,之前是夜晚看不清,在白天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很安静,风景也很美。

邢欢找了一块半山腰的空地,拨开了覆盖的红雪,她将手掌覆盖在土地上面,面前的土层顿时涌动起来,仿佛有一只鼹鼠在地面下迅速的挖掘着。

岩土涤荡。

这是她在启明星执法时杀掉张真掠夺来的能力,九大元素力之一土相力的分支能力,如果张真还活着,假以时日,或许他真的有可能成为李红兵所说的,能够创造九分之一世界的新人类。

不到半分钟的时间,邢欢的面前就逐渐露出了一块长宽高都两米的深坑,用能力可比一点一点挖要快多了。

控制金属托起李红兵,将他安放在深坑的中心,随后,两侧松散的泥土就迅速的向坑内涌入,逐渐汇成了一个小土包。

老人们都讲究个入土为安,李红兵将图鉴传承给自己,对自己来说也算是有恩,为他下葬,邢欢也算是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本来邢欢是打算找辆车继续往涤水市进发的,毕竟使用电磁力飞行对“意识”的消耗是巨大的,不然她也不会被一群野狼追的那么狼狈,但就在她准备飞往楂花县县城时,无意间竟看到了地面上一群熟悉的“面孔”。

“我向来有仇必报,惹到我算你们踢到铁板辣!”

昨日被追到绝境的画面仍历历在目,邢欢憋了一肚子的火,刚好就碰到了游荡在平原上四处觅食的野狼群,她大喊一声迅速的从高空俯冲而下,单枪匹马的拦在了狼群前。

我靠,好像……认错了。

邢欢没有使用超聚视力,看到下面一群野狼在跑理所当然的就当成了追赶她的那一批,落到地面上时邢欢才看清,之前追她的是一群棕灰皮毛的狼,而这些是一群灰白皮毛的狼,更像是一群野性版的哈士奇,而且它们的队伍里有狼王。

这狼王身高八尺,四肢粗壮的像牛肉罐头瓶,头尾身长近四米,比一辆小汽车还庞大些,全身皮毛光亮浓密,颈部长着一圈宛如雄狮一般较长的米白色鬃毛,在看到邢欢后,嘴筒子皱起,亮出一排雪白交错的獠牙,唯独是那双猩红如血的兽瞳破坏了整体的气质,要是像西伯利亚狼那种棕黑的眼珠,肯定威风无比。

要是能骑着这么大只狼跑,还开什么车啊?

接受了李红兵图鉴传承,又精神状态饱满的邢欢,自然是不怕狼群的,而且她不光不怕,心中还在盘算着该怎样把它们的狼王搞到手给自己当交通工具。

哦对!好像自己有个能精神控制的能力来着。

一夜之间补进二十个能力,邢欢自己都有点记不住,但昨天图鉴简洁的时候,自己倒是听到了精神控制几个字。

奴印:将自我意识附着于某个拥有独立意识的个体上,达到对其精神控制的效果,意志薄弱的个体成功率较高。

这个能力并没有明确指出对方一定是人,理论上来说变异生物应该也是拥有独立意识的个体。

还好李红兵对自己没有恶意,不然在昨天,自己“意识”即将耗尽的时候被他使用这个能力,恐怕难逃被控制的下场。

邢欢直接对狼王使出了这个能力,一人一狼之间仿佛建立起一道看不见的丝线,将她和狼王连接了起来,那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两个完全陌生的个体,突然之间便有了某种牢不可破的关系一般。

“过来!”

邢欢站在原地勾了勾手指,向狼王发出了指令,原本对她抱有敌意的狼王竟然听话的收起了呲牙,迈开四肢向邢欢奔来。

邢欢一米七的个头竟然只到它的下巴位置,还真是个大家伙,她试探的伸出手,摸了摸狼王的嘴筒子,这家伙猩红的兽瞳里竟然没有半点恐惧和愤怒,甚至还主动低下头讨好的拱了拱她。

“趴下!”

效果好的邢欢都有点难以置信,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狼王现在居然跟哈士奇一样,而且这可比哈士奇聪明多了,自己想让它干什么,它立刻就能听懂。

狼王庞大的身躯匍匐在邢欢面前,她揪着狼王颈边的鬃毛,翻身跨上了它宽阔厚实的背,茂密的狼毫顿时将邢欢的两条腿完全包裹,一阵温暖来袭,毛皮坐垫都没有这种带着体温的效果。

“你以后就跟着我吧,喏,让它们离开。”

邢欢拍了拍狼王结实的后脑勺,指向它身后那一群变异野狼。

只见狼王起身面向狼群,呲起獠牙喉咙中发出一阵呜咽般的低吼,狼群里顿时像炸开锅了一般,也发出了排山倒海似的嚎叫,可惜邢欢没有能听懂野兽语言的技能,不然这离别的场面估计很热闹。

大概这么沟通了几分钟,狼群的最后方开始逐渐有狼掉头返回,一排一排的扭头离开,看得出来,狼群的纪律性确实很高。

最后剩下一只体型比其他略大几圈的狼,它没有同从命令,而是跑到了狼王身边,两只狼用鼻尖碰了碰,大概在做某种权利交换的仪式,随后,这只狼才一步三回头的恋恋不舍离去。

好有趣的社会关系。

“走吧,我们去涤水市,那个方向,冲鸭!!!”

邢欢揪住狼王的鬃毛,两腿一夹,狼王顿时听话的迈开四肢在平原上奔跑起来,它的精力可比邢欢要旺盛了许多,而且善于奔跑,竟然一连高速奔跑了一小时左右才停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