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永昌宗藩改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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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明朝藩王的弊端,永昌帝于永昌八年四月初八下发宗藩改制诏书
寅时三刻,五凤楼鼓响九通。奉天殿前丹陛两侧,新受封的十六位皇子皇女着礼袍列于东阶,当司礼监掌印太监念道:
《永昌宗藩改制诏》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观历代兴衰,尝见宗藩之弊如附骨之疽。昔洪武裂土封疆,本欲屏藩帝室,然二百载后竟成耗国巨蠹。今承新运,当革旧制,特颁《永昌宗藩令》以定万世之法——
其一·虚封实禄制
凡亲王、郡王封号,皆为彰表天家之荣,不与实土相系。诸王冠服可绣山川纹,佩剑可镌州府名,然不得赴封邑理事。其岁俸由内承运库支取,按亲王岁给银八万两,郡王五万两,皆取自盐茶烟等专营之利,不费户部分毫。
其二·爵位递降法
亲王嫡长子袭郡王,余子授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袭镇国将军,余子授辅国将军。如此三代,至奉国中尉止,其后嗣改入民籍。若有大功于国者,可特恩世袭原爵。
其三·公主恩养例
公主嫡女承县主衔,岁给银三万两;县主之女授乡君,岁给银八千两。再传则为民籍,唯皇女生育者,准参加女官遴选,优异者可入尚宫局。
其四·宗学考绩规
设天潢书院于玄武湖畔,凡年满六岁宗室子弟皆须入学。习经史、通算术、研格物,三年一考。连续三次末等者,削其爵禄,发往南洋水师效力。
其五·入仕做官
宗室入仕做官或从军为将与大明百姓同等待之。
其六·监察连坐条
设宗人府监察使十二员,半数为科道官员,半数为皇商代表。凡宗室触律,除本支论罪外,其保举皇商亦罚没三年专营权。"
前朝崇祯及先皇所封爵位一律废除,除太子朱慈烺,定王朱慈炯,永王朱慈炤,坤兴公主朱媺娖另外封爵外,其他宗室勋戚一律降为平民。
崇祯帝想保全自己及子孙,然永昌八年,在朝野不断诟病异姓王的弊病时,永昌帝颁诏对崇祯子嗣进行降爵处理。
一、太子朱慈烺(年二十六)
封号:奉明公
诏曰: 奉前朝之余脉,明兴替之至理。赐居明孝陵守心斋,岁给禄米八千石(折银二万两)。准用明黄帷帐,禁着十二章服。特许组建甲申史馆,修纂《崇祯实录》,凡涉及永昌新政篇目需经通政司核验。
特许权:可调用万历朝起居注副本 。
二、定王朱慈炯(年十四)
封号:怀节侯
诏曰: 怀故国之幽思,节用度以养廉。赐南京玄武湖烟雨阁为府邸,岁给禄米五千石(折银一万二千两)。命保管崇祯御批奏折三百箱,需按《永昌档案法》重新编纂。
特许权:可保留崇祯御赐"克己复礼"墨宝 。
三、永王朱慈炤(年十二)
封号:安南伯
诏曰: 安社稷于海疆,南拓土以彰义。赐台湾承天府别院,岁给禄米三千石(折银八千两)。命监理郑氏商团与吕宋通商文书,凡涉及火炮交易需另誊副本送兵部存档。
特许权:可佩永历朝"监国"印(已凿缺角) 。
四、坤兴公主朱媺娖(年二十三)
封号:德贞夫人
诏曰: 德被前朝遗孤,贞守新朝法度。赐北京正阳门东市"思恩楼"为府,岁给妆奁银一万五千两。命掌皇家慈幼局,收养甲申国难孤儿,凡满百人可申请特别恩赏。"
特许权:可继续佩戴断臂金甲(内置燧发针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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