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胭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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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悲王主动要出来,又或者是李旷请出来的,差别很大。
请神是要还愿的,神自己要来就无所谓了。
所以胭脂说‘愿借李旷一双手’,李旷就可以认为是胭脂自己想出来的了。
这可少见,稀奇,悲王们除非遇到可以寄托、转生的宿处(多指后代子孙),否则是很难自行出现的,李旷去请,也要看它们愿不愿意。
但到了美丽坚,到了纽约,都变得主动起来了。
这其中肯定有玄妙,但李旷就遵循一个原则,白来的,不要白不要。
胭脂将一双柔柔嫩嫩好似葱白样的手,盖在李旷手上,李旷只觉一个激灵,然后,他记忆中那首《小象走路》便应指而生。
《小象走路》这首钢琴曲李旷太熟了,它甚至是后面钢琴六级的比赛预定曲目之一,所以李旷闭着眼睛都会弹,但他弹的又跟凯利·金不一样。
很多钢琴曲都会随着时代变化而有所改变,那种千锤百炼的风格不是个人原因,而是时代红利,就像是现在美国流行爵士乐,二十年后电子乐大行其道,二者最大的差别在李旷看来就是一个软,一个硬。
干脆利落的分隔音,以及连续音时不拖泥带水的处理方法……这种风格让李旷的《小象走路》和凯利·金的《小象走路》在观感上大相径庭。
并不是说谁弹得更好,音乐之道,百种风格,千种欣赏,本就没有高低之分,只是李旷对这首钢琴曲的演绎,结合才时兴的电子乐,显得有点超前,带有实验和思考性质,这就有点妙了。
在场观众都挺懂行,不是音乐圈内人,也是行业记者,基本的审美能力绝对是有的,此刻看着这个来自东方的年轻音乐家,用一种新颖的手法处理一首爵士钢琴曲,难免流露出诧异之情,思索后又有欣赏之意。
噔!
李旷按下最后一个按键。
他弹奏时习惯性的张牙舞爪,弹完后则看着自己的手发呆。
“……厉害啊,胭脂,你很厉害啊。”
李旷是才知道他的第7悲王,也就是胭脂姑娘,吹嘘的色艺双绝不是盖的,不是牛的,是真牛啊。
刚才胭脂上他的手,便让他的手变得灵巧与有力起来,与当年他最演奏技巧最巅峰时也不遑多让,甚至更厉害……
那胭脂生前,肯定是个大师级音乐家啊!
“这种乐器,胭脂也不是没见过,它与扬琴极为相似,都是以弦之震动发音,扬琴以琴锤敲击钢弦发声,钢琴多了手指按键一步罢了,且二者都是十二平均律为律制,能够任意转调,原理相通,胭脂弹来,并不为难……”
“厉害厉害,音乐大师~”
“胭脂厉害的还不止是这个呢~”
“戒色,别闹。”
戒色不是纯戒色,是戒鬼色,胭脂这种尤物、磨人精,缠上李旷能把李旷吸精榨髓,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
啪啪啪啪!
鼓掌声。
自己嘟囔了半天的李旷,抬头便见到周遭人等在鼓掌,凯利·金则站在他面前运气,显然,又到了交换位置的时候,而刚才那一局,瞧着就是李旷又将凯利·金的曲子又演奏了一遍。
瞧着不分胜负,但总归是凯利·金输了一筹,因为他出的题目,都被化解了。
胸前口袋插着红手帕的普奇教授,在凯利·金第三次演奏前,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
凯利·金点点头,又瞧向李旷时,表情已非常严肃。
而宝琳·凯尔则在自己的小本子上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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