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没有枪,没有炮,天中给我们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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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的天中文化有限公司是天中文化集团在内地的分公司,成立于1997年。
巅峰时曾经拥有孙月、李权、林依仑、苏友鹏、领点乐队等等大牌歌手,是内地引领风潮的新锐唱片公司。
然而近几年随着旗下的歌手解约的解约,不续约的不续约,公司的歌手阵容越来越拿不出手。
好不容易捧出来一个小花张晗昀。
结果过了2005年,就跟被下了降头一样,形象一崩再崩,风评尽坏。
新捧的几个新人歌手也撑不起大旗,业绩糜烂。
给总经理金焱一种公司似乎要完蛋了的感觉:
必须尽快补充新鲜血液了。
本月上旬,两首歌不声不响地杀进了帝都彩铃排行榜前二十名,引起了金焱的注意。
单纯地两首歌成绩好,哪怕两首歌都是出自同一个歌手也不会让他这个行业老炮放在心上。
真正让他在意的是《我的歌声里》和《没有什么不同》反常理的表现。
众所周知一首歌想要在电信音乐增值市场取得成绩,必须要做推广。
背后有唱片公司的专业歌手自不必多说,一切都有公司安排。
很多独立歌手、网络歌手都会跟专业的推广公司,或者说是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签合同,授权对方运作自己的歌。
事后电信音乐增值业务的收入上,SP拿到大头,一般为六七成,版权方拿三四成。
由此也能看出推广公司的重要性。
然而阿杰的歌却没有做任何的推广。
就连最简单的Flash动画MV都没有,好像两首歌就是凭空火的。
于是他派了人研究调查。
最后发现对方可能是靠着在酒吧驻唱,误打误撞击中了一部分听众群体的痛点,进而带动了线上彩铃和振铃的销售。
当时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签她!
传统的唱片公司推出歌手,都要进行适当的包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让市场接受歌手的形象定位。
阿杰可倒好,居然不知不觉中就走通了自己的路,可以直接让公司少支出一大笔宣传经费。
但是他也是后来才知道阿杰居然是网络歌手Loong旗下的签约歌手,两者之间签署了繁琐的十年合约。
签约也就签约吧,你居然让人家去酒吧驻唱,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要知道跑一次商演,可比跑大半个月,乃至是一个月的酒吧都强。
他见不得阿杰的歌手生涯被耽误。
可是也不知道阿杰是不是被洗脑了,居然还那么死心塌地向着繁星音乐,死活不同意毁约。
好不容易说服阿杰家里出面帮忙游说,让阿杰心思动摇,结果又被Loong的突然回国打乱了节奏。
其实这也无所谓,把两个人一网打尽更好。
一个能写能唱的创作歌手,一个有了固有的听众群体,签下两人能大大提振天中文化的业绩。
问题是自从对方回国后,他多次相邀洽谈,对方总是推三阻四,谱大的不行。
今天再次相邀,对面又说有事。
“金总经理,我们老板今天要跟今天新签约的歌手一家吃饭,可能不太方便。”
金焱心说这不是巧了吗?
并购了韩硕这家皮包公司,公司的签约歌手岂不是还又多了一个?
“一起吧,让我来尽一尽地主之谊。”
半个小时后,金焱看着鱼贯而入的四女一男,表情呆滞。
男生只有一个,也不存在认错的可能。
可是这面貌貌似跟他想的不太一样啊。
网络歌手Loong居然这么地年轻?
“冒昧问一句,您多大?”
“1991年4月1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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