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见死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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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摸狗的宵小之辈一般不走大门,一是大门夜间必然上锁,开锁时间长,二是开门声音大容易惊动不必要的人,但这里是战锤世界,混乱是这里的常态,再加上此时正值战乱的时候,如果不是怕过快的引来同行,两个盗贼恨不得直接踹开大门登堂入室。

黑市商人站在一扇老旧的门前,眉头紧锁,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不耐烦。他的双手不自觉地揉搓着,显示出内心的焦虑。他穿着一件深色的长风衣,衣摆随风轻轻摆动,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他的不安。

盗贼则蹲在门前,手里拿着一套精巧的工具,正专注地对付着那把顽固的锁。他的手指灵活而稳定,每一次触碰都显得那么熟练和自信。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锁似乎并没有那么容易屈服。盗贼的额头上开始渗出细微的汗珠,这在寒冷的夜晚显得格外突兀。

黑市商人终于忍不住了,他的声音低沉而带有一丝威胁:“你的手艺是不是退步了,怎么还没打开门锁,你要是再慢点,巡逻警卫就过来了。”

盗贼没有立即回应,而是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平复自己的情绪。他抬头瞥了一眼黑市商人,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那些警卫如今都在警局里睡大觉呢,哪里会来这里巡逻,这里又不是贵族区,那些警卫才不会上心。”

黑市商人显然没有被说服,他的脚步开始不自觉地来回踱步,显得更为焦躁:“快点吧,警卫不回来,同行来了更麻烦,如果不怕黑吃黑你就慢慢弄,那些豺狼可比警卫对凶狠多了”只有同行才是赤裸裸的仇恨。

盗贼终于完成了他的任务。随着一声轻微而清脆的咔,房门缓缓打开,仿佛是命运之门轻轻开启的预兆。盗贼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他的双眼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烁着狡黠的光芒。他轻轻地推开门,小心翼翼地探头进去,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战利品。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黑色棍状物体突然对准了他的脑袋。那是一把枪,枪口在昏暗的光线中反射出寒光,如同死神的邀请。盗贼的瞳孔猛地收缩,他意识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致命的陷阱。他的心跳在这一刻几乎停止,时间仿佛凝固,空气中弥漫着死亡的气息。

紧接着,轰的一声巨响划破了夜空,回荡在空旷的街道上。黑市商人只觉得耳边一阵轰鸣,他的心脏猛地一跳,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脑门。他看到盗贼的脑袋在一瞬间崩裂开来,血花四溅,生命在这一刻被无情地夺走。

紧接着,扑通一声,盗贼的尸体重重地倒在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这个声音仿佛是现实世界对他的召唤,将黑市商人从震惊中拉回。他的脸色苍白,双手颤抖,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幕。

火抢巨大的后坐力镇的刘天华肩膀生疼,从来没有摸过枪支的他第一次感受到枪支的暴力,为了避免自己瞄不到敌人,刘天华采取恶近距离几乎怼脸射击的方式发射出子弹,强大的冲击力让场面十分血腥。然而死亡的危机让他来不及产生生理不适。

黑市商人的脸色在一瞬间变得苍白,他的双眼瞪得大大的,充满了难以置信和愤怒。他的嘴唇颤抖着,挤出了一句:“该死,你怎么没有昏迷?”他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黑市商人没有在第一时间逃跑也没有反击,反而质问刘天华为什么没有昏迷,这一行为葬送了他逃生的机会。

刘天华扔到火枪从腰间拔出一个小火铳,在黑市商人愕然的目光中,刘天华扣下了扳机。

轰,火铳发出的声音虽然比火枪小了不少,但是它的杀伤力依然十分强大。黑市商人的胸口很快就出现了血迹,鲜红的血液迅速在他的衣服上蔓延开来,形成了一片触目惊心的红色。

黑市商人的脸上露出了痛苦和绝望的表情,他的身体开始摇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他的双手捂住了胸口,试图阻止血液的流失,但是无济于事。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和不甘“你·你·你·”最终也没能说出自己的临终遗言。

随着危机的解除,刘天华紧绷的神经终于开始放松,但随之而来的并非是解脱的轻松,而是一股强烈的生理不适感。他的身体突然被一种难以言喻的沉重感所笼罩,这种感觉从他的内心深处涌出,迅速蔓延至全身。

刘天华感到自己的胃部开始翻涌,一阵恶心感涌上喉咙,他的脸色变得苍白,额头上渗出了冷汗。他的双手开始不自觉地颤抖,仿佛能感受到刚刚那致命一击的余波仍在指尖回荡。他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的视线开始模糊,房间内的一切都变得扭曲,好像整个世界都在旋转。他的心跳加速,每一次跳动都像是在提醒他刚刚所做的事情。

刘天华此时的经济拮据,此前父亲置办的产业早已经为了维持生活和学习草药和炼金术而被变卖,如今刘天华只能居住了一个小小的店铺中,一楼售卖草药和炼金物品,二楼是自己的住所,这是一般小商人的生活居住方式。

火枪的巨大声响引来了警卫,其他邻居也被这声响惊动,他们从各自的家中探出头来,脸上带着困惑和惊恐的表情。他们穿着睡衣,有的甚至还披着毛毯,动作笨拙地聚集在刘天华的小草药店门口。人群中,有人窃窃私语,有人则紧张地四处张望,试图寻找声音的来源。看到倒在地上恐怖的尸体和红色的血液,以及坐在地上眼睛失去焦距的刘天华,邻居们已经对这里发生的事情猜的八九不离十了。

不知多了多长时间“嘿嘿,醒一醒小子,这里是怎么回事”他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刘天华的肩膀上,试图让他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这条街的警卫40多岁的老约翰将生理不适的刘天华拉回了现实。

“啊”刘天华的眼睛重新聚焦看到可身穿警卫服装的老约翰,老约翰相当于这个街区的片警,附近的人对他都不陌生,“约翰警长,这两个盗贼企图入室行窃,为了保护自己,我用火枪击杀了他们”刘天华首先强调自己的正当防卫,千万别向可别糊涂官一样弄一个,盗贼只是偷你的钱,你为什么要杀了他的奇葩判决。

现场十分明显,房子是刘天华的,三个半夜两个不是这个街区的陌生人来这里自然不是什么好玩意,这种小盗贼死了也就死了“小子,枪法不错,一枪一个,以后准能混出个名堂”老约翰也没有查刘天华的枪支来源,在这个混乱的时代,家里有武器是实力和财富的象征,即使有盔甲不会被扣上谋反的帽子,因为这个世界战乱太多了,十分需要臣民自备武器抵抗敌人的进攻,保护好自己,而别只等着国家保护你,就你交的那点税还不够贵族老爷吃顿饭的呢,自生自灭吧。

“是我父亲留下的火枪和短火铳质量过硬,幸亏没有炸膛”刘天华下意识的将火枪的来历告知老约翰。

老约翰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了那把火枪和短火铳。他的动作虽然粗犷,但手指却异常轻柔,仿佛在对待一件珍贵的艺术品。他仔细地抚摸着枪身,感受着金属的冷硬和工艺的精湛。他的目光中透露出一丝赞赏:“矮人造品,质量就是有保证。”作为这个世界工业能力顶尖种族,矮人出品在帝国这里就是质量的保证。

随后,老约翰站直了身体,他的声音洪亮而有力,向围观的人群挥了挥手:“好了,大家都散了吧,回家看家去吧,别被盗贼钻了空子,这里没有什么好看的。”他的话语中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权威,让围观的人群不由自主地开始散去。他的挥手动作大而有力,像是在驱赶一群不听话的羊群。

老约翰转过身来,看着刘天华,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戏谑:“小子,你在这里的人缘不行啊,一个帮忙的邻居都没有。

刘天华听到这话,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回忆,然后他轻轻地摇了摇头:“学业压力大,时间都放在了辨别草药和炼金术上了,和这里的邻居没时间打交道。”实际上,原身之前毕竟是富家子落难,骨子里有自己的骄傲,不屑于和这里的底层小市民打交道,相信自己只要努力钻研炼金术,早晚会回到上层社会。

老约翰沉默了片刻,他的目光在刘天华的脸上扫过淡淡地说道:“走了,我们将这两具尸体运到教堂那里,让牧师给处理了。”

刘天华听到这话,脸色瞬间变得苍白,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颤抖:“你是说让我背尸体?还要背到2里地外的教堂?”他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紧握,眼中闪烁着恐惧和不安。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天要背负着尸体,更别提是到那么远的地方。

老约翰看着刘天华的反应,眼中闪过一丝戏谑的光芒,他似乎十分享受这种戏弄没见过世面的普通人的感觉。他故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开了一个玩笑:“难道你想让尸体烂在这里?如果你有这爱好,我可以给上头打报告。”他的嘴角微微上扬等待着刘天华的回答。

刘天华立刻摇了摇头,他的动作急促而坚决:“不是,我没有。”他不想让老约翰误会自己有任何不正常的爱好,更不想因此而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老约翰看到刘天华的反应,笑了笑,他的笑容中带着一丝宽慰:“幸亏你没有,要不然我就得汇报给审判官了,那些邪教徒玩的可花了。”说着,他弯下腰,小心翼翼地将那个只剩半个脑袋的尸体背了起来。老约翰还是照顾刘天华,没有让他背这个血肉模糊的尸体,而是选择了自己承担这份重担。

刘天华深吸了一口气,他咬了咬牙,鼓起勇气背起了胸口中弹的黑市商人尸体。他试图通过谈话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力图忘记自己背着的恐怖之物:“约翰警长,尸体都是由苦主背到教堂吗?”他的问题既是出于好奇,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心情稍微放松一些。

“你要是有钱也可以花几个先令,雇个不怕死的帮你搬”帝国的货币主要包括金币、银币和铜币,它们之间的兑换比率是1金币=20银币=240铜币。金币在帝国中被称为“王冠”,银币被称为“先令”,而铜币则被称为“便士”,这种奇葩的兑换模式也不知道是哪个大聪明想出来的,真是难死强迫症了。

刘天华摇摇头,自己的口袋现在可没有多少钱,还是苦一苦自己的胆子吧。

“小子,明天你也要去服兵役了吧”老约翰问道,这个问题虽然简单,却如同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刘天华心中的涟漪。

刘天华点点头声音中带着一丝遗憾“本以为学会炼金术可以逃避兵役,没想到炼金协会这段时间暂停考核,没取到炼金协会的认证,还是得去服兵役”这也是原身散尽家财也要学习炼金术的原因之一。

老约翰没想到刘天华居然有信心完成炼金师的考核,炼金术比法师第一等,但也属于高级人才,自然不会冲在战争第一线,只要在后勤部门生产炼金药水就好了。“你也不要灰心,你有火枪,会被分到火枪手部队,比长矛兵、大戟兵安全多了”

人类帝国的统治结构显得有些松散,尚未形成一个严密的中央集权体系。在这个草台班子式的政权下,财政收入显得捉襟见肘,难以支撑起一支规模庞大的常备军。帝国的军事力量,因此不得不依赖于少数精锐部队来维护其辽阔的疆域。

当战争的阴云笼罩时,帝国便会发出征召令,号召平民参军。这种征召并非帝国提供全套装备,而是要求平民自带武器和装备,帝国仅负责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食物。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帝国的财政负担,但也暴露了其组织能力的原始和不足。

在这样的背景下,贵族和富裕阶层开始投入大量资源来武装自己。他们深知,在战场上,精良的装备往往意味着更高的生存几率。因此,他们不惜重金购买最好的盔甲和武器,甚至雇佣工匠定制专属的装备。这些装备不仅能够提供更好的保护,也是他们社会地位的象征,更有可能博上更大的富贵。

刘天华这才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看来自己活下去的希望还是有的。